我国将开展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2020/3/28 15:17:22
近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获悉,今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从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重点草原省区中选取符合条件的区域作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试点,为下一步开展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创建与建设管理打好基础。 草原自然公园是指具有较为典型的草原生态系统特征、有较高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示范价值,以保护草原生态和合理科学利用草原资源为主要目的,开展生态保护、生态旅游、科研监测和文化宣传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是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和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由于历史原因,草原自然公园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中长期缺位。为加强草原保护,发展草原旅游,传承草原文化,规范草原合理利用,促进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草原自然公园建设,局草原管理司会同局自然保护地司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将开展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创建工作。 创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所在区域